深圳環評竣工驗收的作用
導讀
環境評價竣工驗收編制單位的超前審批,并不意味著相反的情況發生。《環境影響評價法》對監督和責任追究作出了更嚴格的規定,賦予了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更有力的監管武器,相關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環境評價竣工驗收編制單位的超前審批,并不意味著相反的情況發生。《環境影響評價法》對監督和責任追究作出了更嚴格的規定,賦予了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更有力的監管武器,相關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1. 環評竣工驗收認證是對法律責任的重大強化,對單位和人員實行雙重處罰制度。有嚴重質量問題的,可對施工單位處以50萬至2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負責人處以5萬至20萬元罰款。對技術單位的罰款由1—3倍提高到3—5倍,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給予5年之內禁止參加本專業資格考試,5年之內不得參加本專業資格考試的處分。
2.是提高了相關評價和處罰的可操作性,從基礎材料有明顯錯誤,內容有重大缺陷、遺漏或者虛假,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不正確或者不合理三個方面對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分解。表41。系統之中主要質量問題的具體情況,將有助于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加強監督。
3.是加強環境價格文件質量評價,明確要求市級超過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部門的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和評價。
4. 環境影響評價竣工驗收是實施信用管理,負責批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法將籌建單位、籌建主任和主要籌建人員的相關違法信息錄入社會信用檔案,并納入國內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內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形成聯合懲戒的強大威懾力。